看他罰單開出的名目有測距49公尺是否指的警方用雷射槍持續打了該車49公尺發現該車都沒有提速的現象?如果這是警方的開單依據那被罰正常,這也提醒大家走超車道一定要明顯提速,超車完後回到中線,一堆人話題繞著93km走內線狂砲是對事情沒有幫助的。
kkl543 wrote:所以這台也開錯了?(恕刪) 右下角照片非當事車 國道警FB小編也有說但如果是照片這情境 罰單當然有問題...有沒發現都是差不多路段? 都是員林分隊開的我猜是某個警察搞不清楚狀況&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