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被撞保了全險,還要被告,真雖。

hu4852 wrote:
過失傷害可以委任保險公司嗎?不用再花錢委任?


只有民事的部分
對方可提告且我覺得法官認可的機率100%。
因文中有說對方有傷,且文中也自述七成責任,推論這個傷因樓主造成的無誤。
樓主傷害罪一條,Get!

快去跟人家合解吧!你的保險公司只罩你的財損,刑事責任他根本不在乎。
anddyliu wrote:
結果前不久收到警方通知,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經過了解,原來是錢談不攏

你下次要再加幾百元加保一個被告律師費險,
這樣保險公司才會認真一點處理,
要不然,說穿了,反正被告的是你,他們只在意要少賠對方一點.
stars80617 wrote:
還有,若你要求保險公司的律師陪同出庭,事後還要繳一筆律師費給保險公司
依照出庭次數來計算費用
對保險公司來說,這次案件,就算會虧,也要多少賺一些回來

可以加保被告律師費用險,其實10萬元額度才幾百元而已.
你看能不能爭取 你指定機車行 全部維修到好吧
不然對方可能找自己熟識的車行大修特休 灌水
Another.MF wrote:
對方可提告且我覺得法(恕刪)


其實從他的論述中來看

我會覺得,要不要花時間而已

過失傷害沒那麼好告,後果也沒有那麼嚴重

1.過失傷害是因注意未注意,行車紀錄器跟環景其實可以證明已盡注意之責任

2.對方拒絕和解的原因是他自己額外造成的車體損失,這種拒絕和解的原因會影響法官心證

所以,過失傷害不一定成,成了就是繳幾萬塊給國庫

然後對方還要陪你的車損,他自己的車損還只能拿比例,他最注重的那片殼也拿不到

如果是我,而且剛好心情不好,我會陪他走到底,讓他知道,法律不是吃飽撐著想玩就玩的
jackie07 wrote:
可以加保被告律師費用(恕刪)


恩恩,我了解保險內容有這一項
但就像上面有大大提到
樓主的全險是不是真的全險,還有待釐清

保險業務員為了提高銷售筆數,會盡量把保費變便宜
號稱全險的內容,這種不會被民眾注意的項目,通常也會被刪減
台灣民眾保第三人,普遍只看人損、財損以及保自身等等
會主動跟保險員說,要新增律師險項目~~(不太可能)
唉.. 機車以刑逼和
這在台灣是機車的起手式
因為不管肇責在誰,機車肉包鐵只要車禍幾乎100%會受傷
然後就可以告你了...
樓主辛苦了,有的人習慣把自己身體當成賺錢的工具,有時也只能破財消災
這保險業務真的零分
如果只是另一側的殼了不起兩、三千
五萬多要凹這幾千元
大概是真的很希望讓你被告好讓保險公司少賠一點
除非你遇到的是進口重機
這樣都不願意賠....真的撞到汽車時怎麼辦?

至於覺得有人很愛撞車來賺錢的
要是哪天被大貨車大客車撞到就別去驗傷了
反正以刑逼民就是爛嘛
一堆人講別人很會講
自己遇到時大概算得比誰都還精
你的全險不知道有沒有律師險,這個一定要加,就是這時後用的,可以加10萬或20萬。
我是選10萬的,一年多7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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