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意的其實是因為立法者知法還縱容犯法違規者庶民檢舉達人躲暗處讓賺自己獎金,是讓很多人討厭,但至少是做對的事,不違規你就不用去討厭他!你違規然後討厭他,但至少也警惕你下次會小心這次的違規行為!也許為了五分鐘買個便當汽車違規並排,但機車有可能會為了繞過你車子而出了狀況,我要說的是.......警察是沒辦法看好每條大街小巷!
雨川 wrote:交通違規改成重罰,罰...(恕刪) 我支持你罰金加倍要這麼做就送01上的檢舉三劍客當立委平常對交通違規嫉惡如仇,修法一定沒問題平常發文罵立委,罵警察都不嘴軟的01上的人一定會全力支持相信一定有一番作為。不會讓我們失望的。
Linlin Lin wrote:部分贊成,有時候檢舉魔人跟開單機構根本看圖說故事有時候是因為前車或其他車導致汽車等紅綠燈時停在機車區 民眾檢舉汽車停到機車區沒有連續影片的話警察根本不會成案,不然光被申訴就夠了,會被開這條的,絕對是紅燈過後才嚕進去,你可以申訴,就會看到被檢舉的影片.
這法案通過的話,民眾檢舉案件99%就不會過了。等於廢掉民眾檢舉的功能。不過這樣也好。一堆無薪的交通義工努力幫警察蒐證交通違規,讓警察不用像以前一樣,風吹日曬颳風下雨也要出去開違規罰單,才能達到上級規定的的罰單總金額額度,基層員警才不會被長官電。結果呢?交通義工變成檢舉魔人?幫警察蒐證衝業績,讓警察不用外出,直接坐冷氣室開罰單,這樣是害警察?媒體和高官民代甚至把交通義工抹黑成檢舉魔人?濫用權勢進行無恥的獵巫惡行!然後違規罰款只有極少部分用來改善交通,其他用來幫政府還債。交通義工們啊,這就是當無薪義工應該受到的合理待遇嗎?被政府利用還要被當成獵巫的對象?一條牛剝兩次皮,吃人不吐骨頭!法案通過也好。一年78億的交通違規罰款的歲入,基層員警自己外出去拼業績吧。達不到業績也沒差,反正只有12%的罰款用來改善交通,其他的都被政府拿去還債了。少了罰款來還債?政府自己想辦法生錢吧。交通義工們也可以多出去散散心,不用浪費時間了。就回到以前的台灣吧。公所的人行道用來放店家的貨物商品。十字路口紅線用來停店家的車。然後路人沒有人行道可走,只能走馬路。車輛轉彎還要閃過違停汽車。讓我們回到台灣奇蹟的黃金時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