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 一千二43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六千45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六百46一、未保持適當之間隔。六百48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六百48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六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