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amous614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我家社區(恕刪) 如果版主車子確實無法停放,下次直接請警察來以[強制罪]提告....強制罪跟侵佔無關~不需要所有權人(管委會)才能執行。有繳停車費用 而無法使用 。以妨礙為由造成困擾。
infamous614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我家社...(恕刪) 從樓主的照片來判斷,那邊當初使照上應該不是倉庫原因有二,一是該鐵捲門非防火鐵捲門,且上面還漏空一段可以看到消防管線主幹管有進去裡面,隱約還看到灑水頭如果當初就是申請儲藏室,至少會是一個完整防火區劃一定是防火鐵捲門、上面也是實牆,管線貫穿處以防火填塞處理猜測大概是類似以前那種車位後有一個可以容納半台車的車位然後跟你說這是雙車位賣給你......這大概當初也是這樣搞的吧或者是這個住戶的車位都買在這,自成一區,就圍起來搞倉庫這樣就是很標準的違規使用了,門的部分就是違建了最準確的還是去當地建管調使照圖出來看就知道了只要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印章、權狀或謄本(影本吧)你就可以調閱及印製使用執照圖說,限私權範圍跟公共設施如果那邊當初不是畫儲藏室,而貴社區管委會也不想管......那我建議樓主直接把照片丟到當地建管處舉報違建或違規使用一直不改善你就一直檢舉違規使用地下室......這樣比較直接、快速有效也比較痛
joey888 wrote:別亂教這有強制罪的嫌(恕刪) 總比那些教人刮車撞車的好吧.請問"強制罪"定義?話說多年前一個朋友要開車出遊,早上看到一個空地(非私人領土),沒有張貼任何請勿停車公告.他就把車停在那空地,話說晚上要去開車時,出入口已被遊覽車停了,他根本無法把車開走.搞了很久,才問到遊覽車司機電話,也花錢請"司機"來把車移走.問題來了,請問那遊覽車司機也犯"強制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