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公德心!合歡山3車違停 被擋車主無奈丟車下山

看新聞提到違停擋車的車主

下山之後還口氣很兇地說,

我哪有錯.公民與道德在哪呢?
警方不能拖吊這點很奇怪。
不過,會停在那直接擋住別人,還開開心心地爬幾天山才回來,更奇怪。
這些人是怎麼好好地活到這麼大年紀的?
還是他們有不為人知的辛酸童年?
老泥 wrote:
管他去死的 一定先推(恕刪)

這樣可能有法律問題,

萬一被對方說破壞車輛

就慘了.還是找公權力處理比較好吧.
這地方有監視器實在不好下手

應該趁他去爬山的時候不小心把他碰下山谷

台灣很美,就是垃圾太多
seatree wrote:
那裡又沒有監視器,打(恕刪)


你錯囉,在私有地,只是車窗遭到破壞東西沒遺失的話,

警察不會受理,看一下下面案例:
想請問,因為我的車子停在自家門口,車頭是朝右邊鄰居家的方向,
有天晚上,警報器響,下樓查看,發現左徹前保險桿遭到刮傷
刮傷的地方剛好是保桿的圓弧角
而右邊這戶鄰居是把他的轎車,停在自家車庫
當下我就報警,警察也來量,我合理懷疑我的左前保桿圓弧地方
是右邊鄰居開車出來,他的左邊車門直接划過去才造成的傷痕
警察調閱對方行車紀錄器,確實當晚他開車出去
是朝左邊出來,所以更加證明我保桿上的傷痕,是對方所為
當下警察也有在他的左邊車門量測到跟我左前保桿同樣高度的傷痕
所以隔兩天我提出毀損告訴,因為對方不承認
今晚警察打電話來說,筆錄被偵查隊退回
還要我們再去補明我們認不認識對方,偵查隊退回理由是
毀損必須是"故意"所以要我們再補筆錄
所以,我現在不懂了.難道這樣不算毀損?
我的勝算又有多大?還是該怎麼做?請教各位大師
楊律師 104-03-03 00:17
刑法毀損罪的確是只能是故意毀損才能構成立
過失毀損則不成立犯罪
除非你能舉證對方是故意開車毀損你的車(但很難舉證)
但你的愛車損失還是得依民法規定向對方請求賠償

因此,除非對方有確實的證據,你是故意的,不然也告不成,

告不成當然也就沒有違法的問題,至於民法,要有證據,問題

是誰幫錄影呢?
三角鐵 wrote:
TOYOTA!!!(恕刪)


這麼剛好,都是開這牌子的車,車子名聲都給人搞爛了。

有時去逛菜市場,廣播系統會廣撥:
車號5478黑色頭又大汽車,請移一下車子,你的車子檔到車子進出了【自己翻成台語】。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
這樣可能有法律問題,(恕刪)


如果沒有監視器
他怎麼確定是誰推的?

誰知道他是不是原本就壞了阿
公德心的問題是在"人"身上吧.

想要洗風向開T牌的都沒品嗎?
pighead.jen wrote:
合歡山停車被擋1天 (恕刪)


菜市場廣播:車牌54OX,白色頭又大汽車,你的車子檔到別人的路了......
Prada1024 wrote:
如果沒有監視器他怎麼(恕刪)

你怎知會不會有人用手機偷拍?

做違法事,沒事就沒事,有事碰到

極品就倒大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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