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mpersbaby wrote: 為什麼不組織起來,大家認領時間,於所在地(轄區)內的危險路段
於尖峰時間,輪流站崗,既可以有效的增加用路人安全
又可以節省各式各樣警政人力的支出(包含審核檢舉案件)
什麼,你說怕被肉搜? ........。口。........
稍微滑一下,看你被打臉我就心安了
你的出發點應該是在於檢舉需要有效的改善交通
現在沒改善,代表現在檢舉的數量還不夠!
所以違規數量並沒有顯著的下降!
什麼?你說檢舉成這樣還不夠多?
請你去看大陸現在的交通狀況
他們街口廣設執法攝影機並引進社會信用系統
執法攝影機可以低人力高效率的檢舉!
社會信用系統,讓違規的人繳罰款外,分數太低的人不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不准你旅行住飯店、不准你裝修房屋,甚至連小孩都不許上學…
總結
但要嚴格執法前,政府的相關配套措施要出來,例如
1.凡是餐飲業者或便利商店業者需設立停車場才可開業
2.任何買車之行為,需提供停車空間方可購車
最後補充一下華人的民族性:
華人就是欠教訓,非得拿鞭子在後面才會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