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8904009 wrote:重機沒違規出事的時候(恕刪) 有人提重機?這跟樓主說他們不是飆仔就是三寶有何關係?這棟樓就樓主說這句話說防禦駕駛不尊重受害人家屬說人家飆仔、三寶就尊重受害人家屬了?眼裡只看到防禦駕駛沒受害人家屬?
daniel8904009 wrote:在文明的國家裡,違規撞死人,違規者就是肇事主因,不要牽拖一堆守規矩的受害者能怎樣不能怎樣。 那如果沒有違規的情況下,撞死人呢?台灣的法律根本沒有牽拖守規矩的受害者,講受害者的都是嘴砲而已。若是弱勢者(機車、自行車、行人)違規,造成他自己傷亡,要怎麼處理這種狀況才算是文明呢?
jason_uniq wrote:有人聽到"防禦"就不知怎麼做,全身不對勁,請把"防禦駕駛"正名為"守法駕駛","守法駕駛"有一定的法則標準,尊守就對了,該限速限速,該禮讓禮讓,只要你不守法都是肇事原因,都該被檢討! 你說的,和防禦性駕駛的概念是兩回事。防禦性是主動的,守法是被動的。防禦性除了守法,還包括了觀察、預估、以達到避免的目的,是一種foreseeing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