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水水~
 
屁股黏大腿
 
目珠大小粒
 
水啦~
bioer wrote:
據說駕駛就是老闆本人(恕刪)


一個公司要脫產,其實是很麻煩的,
你名下的帳戶、土地、房產、公司登記..........
搞下來不如20萬給他還比較簡單又便宜。
阿智快賠一賠喔~!
bioer wrote:
據說駕駛就是老闆本人...(恕刪)

老闆賠的出來吧,反正說不是故意的,過失傷害也不重,哭一下不就犯後有悔意了。
carasha wrote:
建議不要有這樣的心態...(恕刪)

有理!
他只要不要閃機車就好阿,鑽來鑽去被碰到也不好告吧,要就撞贏要就告贏,弄不死對方也告不死對方沒意義吧。
貨車重心高,開汽車還能側撞擠死他讓他翻車,機車能做啥除非正面對撞,不然碰到都沒感覺的。
馬路當然是自己家的,

不然民眾在馬路上拍照錄影檢舉,

01上居然有一群人說不行。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南部一名重機騎士日前騎車行經台88快速道路時,遭一台水產行小貨車逼車,甚至在路肩超車時碰撞重機車頭,導致騎士直接噴飛翻滾3圈倒地,案件曝光後,水產行老闆還用粉絲專頁回嗆:「是重機不讓路,不是我們逼他車」,引發網友怒火!PTT還有鄉民神出水產行蔡姓老闆、吳姓老闆娘今年5月時,才因為「強制罪」各被判拘役30日。《三立新聞網》找到判決書,還原水產行夫妻檔的惡行。

根據判決書,這次引發逼車又嗆聲的水產行,蔡姓夫妻檔今年5月時,才遭橋頭地方法院判拘役30天,原因竟然是因為一名鄭姓駕駛走錯路,看見水產行前有空地便宜行事,把車子開進去打算迴轉,但鄭姓駕駛的舉動引發水產行蔡姓老闆夫妻不爽,蔡姓老闆先用肉身擋在駕駛車前方,接著吳姓老闆娘開著自家小貨車擋住出入口,就是不讓駕駛離開,期間,鄭姓駕駛多次請求想離開,夫妻檔均不予理會,以此強暴方式妨害駕駛自由活動之權利。

事後鄭姓駕駛對夫妻兩提出「妨害自由」告訴,法官勘驗駕駛的行車記錄器後,認為夫妻倆不思理性解決糾紛,僅因細故即率然妨害被害駕駛自由活動之權利,所為實有不該,但考量夫妻倆認罪,也無前科紀錄,依強制罪判處兩人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此路是我開 此樹是我栽
欲從此路過 留下買路財
alicepalicep wrote:
這大條的了,先不論是(恕刪)


看資料消息~~疑似駕駛就是老闆本人
s1635584 wrote:
按喇叭提醒後被撞,是自找的.....???

以後按喇叭,不讓路的...直接用撞的?
影片後面 重機故意 放慢停在 貨櫃車旁 意圖 阻攔 小貨車前進

雙方心態都有問題 雙方挑釁 結果 一個受傷一個賠償 結案

太多人為了那一聲 喇叭 家破人亡 輕則傷 重責亡

要取名 "萬惡之叭"
人~只要情緒上來,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唯有冷靜才能不生事不誤事,
如真發生憾事,後悔有又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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