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De04 wrote:
烏日的派出所說B車是直行車~~~
所以我敗訴~~~
當時我車子有乙式車險~~~
對方也有全險~~~
所以我就不想理了~~~
隔年我被漲保費~~~
來來來,讓我鍵盤柯南一下,不過我車禍處理經驗豐富
1. 派出所員警的車禍事故鑑定能力跟你一樣薄弱(或說強)。
事故判定的初判表是轄區交通大隊寫出來的,如果很明顯超級好判的甚至菜鳥寫一寫。
2. 雙方都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之間的橋法是有默契的。
就只有0:100、100:0、各付各的、各自一半。(有達10萬元以上則交付主管裁定)
如果初判表你的部分不是"無肇責或違規事項",那就算你只有10%的責任,保費一樣漲。
你的狀況很有可能是各付自己的維修費。
如果是一般人對上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一定跟你對幹到底。
簡單來說,這件事情你跟對方的保費都會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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