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eart wrote:檢舉條例以前就存在,(恕刪) 手機的進步讓大家唾手可得降低檢舉工具的門檻,再加上爆料公社等發聲管道越來越多,而且記者也很愛這些報導這些事件,所以才會讓人覺得大檢舉時代到來吧。話說檢舉罰單會成立就是真的有違規事實發生,其實沒什麼好抱怨的吧,難道我認為是惡法就可以不用遵守,那惡法又該如何界定呢?
bmw_m3 wrote:最氣的就是被檢舉之後,想想自己也來加入把罰金賺回來,原本已經規劃要加入檢舉魔人行列,結果看到新聞報導以後檢舉拿不到獎金,真的會氣死人. 所以你的心態從來沒有對過,會違規也不意外,還有,不是以後,是從來都沒有獎金.
這種話題最近真好用,但是已經逐漸 "垃圾化",每次只要有相關的話題在01出現,就像是有人丟出了一包垃圾,很奇妙的馬上就會有同一批蒼蠅逐臭而至,然後成群圍著這包垃圾嗡嗡叫著: "不違規很難嗎、不違規很難嗎...",害得我現在看到這種話題,通常就捏著鼻子趕快閃人。更有趣的是這群蒼蠅都自以為聽得懂人話,是一群正義之士呢~
宙王 wrote:我猜多數國家是沒有這(恕刪) 這類檢舉制度必須廢除,應該跟隨其它先進國採用科技執法,二十四小時監控http://ts.cpu.edu.tw/ezfiles/85/1085/attach/47/pta_8973_8749845_32907.pdf
bmw_m3 wrote:既然被檢舉的人自己都認同檢舉達人的行為,那也沒什麼話可以說了. 違規就違規,哪來那麼多話可以說。我收過超速、T字路口闖紅燈,火車站前紅線放人下車,機車在人行道停車的罰單,也被拖吊搭計程車去領車過,違規被逮到就去把罰單繳一繳而已,哪有這麼多廢話可以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