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規(魔人?) 只視他人無視自己

KL0905 wrote:
滾去國外阿(恕刪)
不用滾啊!可以修改這不符合國外現實的法令
october2222 wrote:
雙B的方向燈撥一下閃(恕刪)

對的!國外沒打滿燈才是正常!重點是要提早打而不是打滿!一群頭腦有洞的挺政府的智障法規!笑死人

正常打燈
宙王 wrote:
檢舉跟監視器無關喔,不用扯一堆跟檢舉不相關的來替檢舉背書

以前沒有檢舉時
監視器少得可憐
而且監視器也不能拿來開罰單
年輕人沒有經歷過以前
當然不知道當時的環境
曉得 wrote:
以前沒有檢舉時監視器(恕刪)

幫我找一下哪位反檢舉的也反對設立監視器?我找不到
宙王 wrote:
幫我找一下哪位反檢舉的也反對設立監視器?我找不到

交通部很直白告訴你不會廢除檢舉
年輕人
時代是會持續進步的
科技產品也會越來越新
幾十年以後
檢舉可能會變成科技監控處罰
從各縣市已經開始啟用科技執法設備可以看出
檢舉會變成過去的歷史名詞
但是不是現在
我支持全部比照國外
美國路上有STOP沒有停三秒再開最高可以罰到500美元,美國交警測速可以偷拍,不禮讓行人可以罰300美元+上三次課,美國紅線禁止臨停連上下客都不行,加州跨越雙黃線罰425美元...
比照日本也可以
曉得 wrote:
交通部很直白告訴你不(恕刪)

不會廢檢舉我比你早知道,不用你跟我說我也不反對科技執法
宙王 wrote:
不會廢檢舉我比你早知道,不用你跟我說我也不反對科技執法

你比我早知道不會廢檢舉
你又能怎樣?
從林口的科技執法可以看出來
效率絕對比民眾檢舉更強
科技執法失手率極低
民眾檢舉可能會因為車牌不清楚或是違規不明確而失敗
當然是科技執法大勝
oyc4388 wrote:
我支持全部比照國外美(恕刪)

不行啦!幾百塊就讓一群違規的崩潰成這樣了
425鎂,對那些把標線當屁的人來說,等同抄家滅族了
宙王 wrote:
你問你老爸以前沒檢舉(恕刪)


問了我老爸...他說你的提案超廢,我的論述無誤!

換你去問你老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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