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新北國,快變【區間測速】之都了

e36jason wrote:
要爛大家一起爛,限速(恕刪)


其實速限40~我也覺得有點慢~
只是不知道~大家有開過北宜的~大概都開幾分鐘呢?
(比如頭城這邊~從進山路開始~大概是頭城北宜管制站~起算~)
(然後開到新店這邊~到出山路結束~大概是新店銀河洞路口這邊~)
[當然只從坪林開到新店的~或是只從坪林開到頭城的~也可以類推算看看~]

就算沒車~也沒區間測速~路況還非常的順暢~
個人猜測~多數人大概也要開1個小時吧~
有些人可能還要開1個小時出頭~
(直線路段你能開多快?過彎總要減速吧?北宜的彎你會減到多慢?)
(假日車多的時候~有人還能從頭城到新店~只開1個小時嗎?有的話~算佛祖有在保佑你~)

加加減減的結果~也許就是以下這樣~
頭城北宜管制站~到~新店銀河洞路口~
大概是54公里~
平均時速54公里~就是開1個小時~
平均時速40公里~就是開1個小時21分鐘~

有區間測速路段是19K~56K~總共37公里~
入山到出山~總公里數54公里~
有區間測速的是~37公里~
沒有區間測速的是~17公里~
總共54公里~就算你全程~平均時速開40公里~就是開1個小時21分鐘~
.VS.
大家有開過北宜全程的~平日or假日~大概都開幾分鐘呢?
有差很多嗎?
何況還有17公里是沒有區間測速的~

個人覺得~
不要只看限速40公里就覺得慢~
其實在山路~彎彎曲曲的~直線路段有限~
彎路還要減速~
就算沒有區間測速~不強迫你限速~
隨便你開~加加減減之後~
多數人在北宜的平均時速~也不會比40快多少~(當然飆車族除外~)

個人很久很久以前也在北宜飆過~
(可能這在飆車族眼中~這算低路了~)
(如果是騎機車飆的話~應該還可以更快~)
我從頭城開到新店~大概就是上面的54公里~
平均時速大概72公里~
(平均時速能72公里~這就表示直線路段最少時速要破100以上~多數過彎還不能低於50公里~)
(不然是沒有辦法平均到72公里的~因為北宜有某些彎要50公里以上過~有點難~)
然後呢~
平均時速最快72公里~開到自己都會怕~開了幾分鐘呢~45分鐘左右~
順順開大概1個小時~平均時速54公里~
開到會怕~平均時速72公里~還要45分鐘~
靠~當時我還真是個傻蛋~就只快15分鐘~真是不划算~

北宜全程~時速開40~他X的有夠慢~
北宜全程~總共開了1個小時21分鐘~還好耶可以接受吧~
時速開40?開了1個小時21分鐘?靠~這不是一樣的事情~
aderek wrote:
新北國【區間測速】將持續擴大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414643
速度從來也不是造成A1(死亡)之主因!


這圖懂的人來看不具說服力阿
A1車禍肇因不等於A1車禍主因
肇因是指造成車禍的起因
超速不是造成車禍的最多起因
但超速往往會增加車禍嚴重度
一件可能在限速內是a3的車禍變成A2A1
嚴格控制速度不一定能減少A1+A2+A3車禍的總量
但一定能有一定程度把A1降成A2、A2降成A3
不只新北市,看來區間測速會被各個縣市長當成任內建設項目來處理了
我不開快車,區間測速感覺還不錯。
m2263 wrote:
奇怪
高速公路ETC馬上可做,卻不做

可以告官員瀆職嗎?

記得是當初ETC有承諾不得當作他用
ETC收集的行駛資料算個資
因為人民是把個資資料交給政府做收費用
而不是取締超速用
e36jason wrote:
要爛大家一起爛,限速...(恕刪)

也不用40啦,我光在下坡道沒踩油門就不只50了!
還要一直看時速錶,根本沒空好好放鬆看風景,有區間測速的地方根本就是折磨人的道路!
更好笑的還是設在非封閉型的道路!
本來有空還會帶全家人去那散步踏青,然後好好找個餐廳吃飯!
但試問,現在還有正常人會去嗎?
aderek wrote:
速度從來也不是造成A1(死亡)之主因!
為政者不好好教育人民交通安全知識!
卻到處濫設區間測速來限縮人民的路權!
也違反了,道路駕駛的自然車流有效速率!


歡迎到台北市北投區大度路增設區間測速, 不但汽車測速, 機車更需要

1. 汽車限速70, 但實際上因為交通局偉大官員對燈號的管制, 進城方向在聯合駕訓班的三個路口紅綠燈是不連續的, 導致車速根本無法開到70, 其實改成60, 甚或50, 跟機車一樣都好

大度路在早上上班時間因為燈號的管制, 不僅造成車流回堵車速緩慢, 甚至回堵到馬偕護專, 竹圍, 蔓延至紅樹林, 登輝大道. 我敢這樣說, 是因為不只我一個人有這樣的感覺, 好幾位住新市鎮的同事都認為兩年前燈號異動之後, 塞車回堵的時間更提早了. 下班時間17:50-19:30大度路出城方向在關渡之前也是回堵嚴重, 時速20-30

2.機車不回堵, 因為飆車的太多了. 時速限制是50, 但其低於50的是在自找死路, 因為會擋住一堆趕死, 亂鑽車亂超速不保持安全車距的, 每個月都會看到車禍. 上週五下午才又看到一台機車跟人躺在關渡自然公園出來大度路的路口. 亂飆車, 超速, 一擦撞就摔車, 機車肉包鐵, 雖不是造成死亡主因, 一撞就受傷, 還在爭執車速?

為政者不好好教育人民交通安全知識!? 從幼稚園開始學校就一直教導交通安全教育, 沒有人教嗎?
執政者本身何時需要把施政重心放在負交通安全教育責任了. 是否妥善規劃建設交通設施, 落實執行維護交通順暢及安全, 取締違規才是執政者該做的

現在的年輕爸媽做不良示範教壞小孩(見於版上另一主題 校園校門口的違規現象), 執政的眼不見為淨又要討好違規選民, 通告警察不要嚴格取締(特別是不要去學校門口取締違規接送學童的家長), 搞到只有罰款才會強迫人民守法, 難怪檢舉案件多到爆
個人不反對區間測速,但麻煩政府把一堆速限30公里的省道修正到40甚或50公里再執行吧!
所以我說乖乖照速限開很難嗎?
一個景點如果因為區間測速而沒人要去這個機會有多低?
事實就是慢慢開的人才是大眾, 你們這些愛騎快車愛開快車愛該該叫的人才是少數好嗎
不懂你的邏輯在哪? 如果妳有因為區間測速而導致景點商家經濟衰退的數據我很歡迎拿出來討論
一起車禍的因素本就複雜, 你絕對不會看到只有單一超速為因素的車禍, 這數據拿出來給人笑嗎?
應該探討的是有超速為因素之一的車禍案件有多少, 佔整體案件量比例為多少, 區間測速設置點是否為"超速為因素之一的車禍案件熱點"

你就直接承認你愛騎/開快車, 單純就不能超速而哭哭
我可能還比較不會鄙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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