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西濱嚴重車禍那台瓦斯車,為何會停在內線車道啊?

瓦斯車根本不應該在內線,就算西濱大型車輛可以超車短暫使用超車道,但霧這麼濃,必須慢行的情況下,你他媽還超車? 再退一百步想,沒有超車,只是在內線慢慢開,也不成立,因為內線就是超車道,第一次撞擊還下車理論,沒有擺放警示錐絕對是這次車禍這麼嚴重的原因之一。

那段路我常開,幾乎沒有人在管速限90的,就算開到130還會被超車
聯合報講朱姓駕駛說閃過之後瓦斯車的劉姓駕駛躺在車道上,但是看12樓中央社的影片車道上的人似乎是在第10秒被追撞後飛過去的,感覺是在固定瓦斯桶跌下來的
大貨車被第一次追撞車體只有後方受損,司機坐在左側,不太可能跌落右側馬路上
Nightmareseal wrote:
靜止歸靜止但那兩台車(恕刪)


怎麼可以斷章取義呢?只標出第二項而自動忽略第三項

第三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
,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
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
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後車駕駛撞上瓦斯車已經受傷的話就不適用於第二項~看影片瓦斯車駕駛有打雙黃警示燈,是後方車輛未打~~才進而導致第三輛汽車差點閃避不及直接追撞!!!
stoak wrote:
所以瓦斯車被追撞當下是"靜止的"對吧?
因為瓦斯車剛跟前車撞完
所以停在內側路上
我這樣理解對嗎


瓦斯車被後面神R追撞應該是第一事故,發生後停在車道上;新聞上最先出現的行車記錄器,閃神R擦撞右後保桿停在外線的是第二事故....後續很快的才有第4、5輛追尾已因事故停在內線的神R!

估計瓦斯車是因為濃霧才降低車速,不是「停在車道上」才被追尾好嗎!
Nightmareseal wrote:
靜止歸靜止但那兩台車(恕刪)


你自己都把法條文字po出來了,怎麼刻意忽略「標繪後移置」這個程序?

當下那個情形,要完成這個動作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了!
smax155 wrote:
後來追撞的那台 , 可以把大卡車上的鋼瓶撞到飛起來, 真的是很猛阿阿~~~


sogo5370 wrote:
後面第四台車完全無煞車撞上 RAV4

力道之大連鋼瓶都飛起來


第四輛自小客撞擊時間是在12樓的影片8~9秒間,
第15秒那次讓瓦斯鋼瓶噴飛的是大型飼料車撞的,
非第四輛自小客車撞的,
第四輛車只是被擠到往前跑而已。
電光老騎士 wrote:
瓦斯車被後面神R追撞是第一事故,發生後停在車道上;新聞上最先出現的行車記錄器,閃神R擦撞右後保桿停在外線的是第二事故....後續很快的才有第4、5輛追尾神R

估計瓦斯車是因為濃霧才降低車速,不是「停在車道上」才被追尾好嗎!
所以.....瓦斯車沒有跟前車事故
是因為瓦斯車低速行駛被RAV-4追撞對吧?
國道追撞 要先移到路邊安全區域

其他馬路 則留在原地先拍照+畫線

但大多數還是等警察來

台61比較尷尬 外側沒有避車道空間 速度又快...



這案例就是霧大+追撞事故 後車沒有反應空間 (視野差又開快)

至於某樓我真不知道說什麼了...

通常警察來都會先開雙方妨礙交通...(機車不太會)

2006年就有篇很常宣導的文章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0905

開罰那條根本小小事...
瓦斯車問題很大,應該是佔據內側車道行駛
瓦斯車不可能太快還佔用內側車道
罪魁禍首
sogo5370 wrote:
那種霧茫茫的情況你想(恕刪)

就是有這個考量三義路段才會限速,腦袋有問題的警察在大熱天沒起霧時仍然用那個速限在取締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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