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打110騷擾警察的注意了!小心被依妨害秩序維護法送辦

補貼一下開版大大的新聞
這次判決關鍵
1.平均每小時撥打兩次,嚴重時還會佔線半小時之久,佔線擾亂其他撥打民眾的線路權
2.警力勤務派遣已造成影響
3.無立即處理急迫性


所以檢舉魔人,還要為達成給自己的KPI成天去騷擾逼警方處理你們檢舉的違停?
而用EMAIL疲勞轟炸就沒有造成警方處理時的勤務派遣排擠問題?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38534

宜蘭一名林姓中年大叔不滿礁溪市區交通亂象,狂叩110報案專線要求趕快處理,分局員警電話接到手軟,頻頻苦勸還是講不聽,次數多達14通。警方認為林男無故撥打報案專線,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宜蘭地方法院裁罰,簡易庭認定其頻頻滋亂、無故佔線,處以6000元罰鍰。

林姓男子是礁溪當地人,去年12月26日周六早上6點多,為了檢舉礁溪路五段和中山路二段的交通違規,多次撥打110、勤務指揮中心、礁溪派出所報案專線,佔線半小時之久,不只受理員警不堪其擾,警力派遣也大受影響。

警方事發當天中午明確告知已派員處理,並勸其別再撥打報案專線,林男不聽仍繼續,每次報案內容大同小異,有些還是臆測性檢舉,時間從下午1點多一路打到晚上8點,平均每小時報案2次。

礁溪分局事後將林男報案電話時序表、110報案紀錄單、勸阻紀錄譯文等相關資料,移送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林男就相同違規事實重複舉發,該處原本就有違規停車、擺攤情形,應無頻打110請警方立即到場處理之急迫性,而且林男明知員警處理該案中,仍在短期間頻繁撥打報案電話,有別於一般社會常情。
mamamilk3125 wrote:
這層樓一堆人好像覺得基層員警開單是勤務重點?
沒更重要的事情一樣?



新聞常有KTV喝酒鬧事的新聞,幾乎都是快打部隊去處理,你有看過酒店臨檢勤務是派一群交通警察去的嗎?交通勤務警察的工作就是交通勤務,上街抓通緝犯這種不是交通勤務警察的工作。不是穿著警察制服就包山包海甚麼都要做好嗎?警察的分工很細的,會認為警察都要去指揮交通的,是不是周星馳的電影逃學威龍看太多啊?
c.c.0110 wrote:
會認為警察都要去指揮交通的,是不是周星馳的電影逃學威龍看太多啊?

也有可能是缺少社會知識,

就不強求了。
Nightmareseal wrote:
....該處原本就有違規停車、擺攤情形...(恕刪)


這是打臉警方不作為?

還是連法官都默許這違規行為?

為了定罪這種也寫出來?
























宙王
在沒有停車格的地方違停當然要遮牌啊!笑死[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ryan00014875
看到違規仔收單當然爽[笑到噴淚]
ryan00014875 wrote:
這是打臉警方不作為?(恕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38534

是忽略新聞引用的判決書?
"法官認為林男就相同違規事實重複舉發,該處原本就有違規停車、擺攤情形,應無頻打110請警方立即到場處理之急迫性,而且林男明知員警處理該案中,仍在短期間頻繁撥打報案電話,有別於一般社會常情。"
判決理由一:無急迫性

"法官也提到林男無故佔線,恐影響有緊急事故需求的民眾報案,毫無無正當性可言,因此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處6000元罰鍰;林男不服判決,提出抗告。"

判決理由二:無故佔線影響一般民眾報案

被法官認證浮濫檢舉+影響民眾報案權益就該乖乖吞下去檢討
你們自己的KPI小宇宙激不起法官的同情
不爽自己聯署去跟法官吵幫事主上訴阿
Nightmareseal wrote:
https://udn(恕刪)


那你不爽自己吉上法院啊!

Nightmareseal wrote:
https://udn(恕刪)


這樣啊,那你趕快叫那些收紅單的違停違規仔上法院,應該都能銷單哦?

違規仔都不用檢討,好棒棒!

宙王
他寫的是浮濫檢舉你看不懂嗎?[笑到噴淚]
Nightmareseal wrote:
....法官認為林男就相同違規事實重複舉發...(恕刪)


哈哈哈哈哈!同一台車?不同車?

不同車,同樣違規停車?重覆檢舉?
Nightmareseal wrote:
.....法官也提到林男無故佔線,恐影響有緊急事故需求的民眾報案...(恕刪)


110只有一條線?一個人打,其他人就打不進去?

那真的恐佈喔!
sony0217
不負爛仗王的稱號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只能說這男子用錯方法了,反而讓檢舉人有不好的印象
而且事後被舉發的案件有沒有處理根本就沒人在意了
說不定根本沒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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