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開VIOS基本上都是不太懂車的, 不太會開車的, 開車從來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100匹馬力在腳上, 1噸鐵盒子在手上, 一不注意就是傷亡。這個個案VIOS有肇責(行人最大, 小孩即使用跑的, 那速度不就是行人走過馬路的速度有什麼不能反應的, 反應慢就是自已的問題, 開車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那個距離小孩跑出來不存在死角問題, 只能說開車者沒有該有的警戒心, 然後有狀況, 反應很慢, 早就建議政府監理單位要加考反應速度, 不合格者不能發照, 就是類似這種, 已經選性能差勁的車了, 加上錯誤開車心態加上反應慢, 有意外就是真的會意外不意外。這距離及速度, 正常剎車性能可在台電箱涵蓋位置剎停, 再如何也會在撞到小孩前可停住,本案狀況就是開車者沒想到又沒有及時反應, 我開公司T牌公務車那跟開自已的歐系車是不同心態及反應, 一是速度放慢, 二是警戒心要更高, 每每看到惡劣天氣狂飆的T牌, 我只能佩服。並離遠一點。這照片的剎車燈是在撞到小孩時才亮起, 對照前面小孩已出現的距離, 絕對可以反應, 別再鬼扯死角, 視距120度範圍, 早該看到,會有如此的狀況就是開車者根本沒注意或超速, 此為可呈堂之證供。vios不會無肇責。南無水蜜桃 wrote:太可怕了日期是07/23...(恕刪)
在現代的台灣上路,要一直精進您的防範碰撞技術.(他們鑽縫隙,逆向都練習的很熟又巧)還有超跑,重機,電動腳踏車.教練場那套簡直是幼幼班的功夫.政府官員不想直接得罪選民.讓您很容易考上駕照,然後........說難聽一點,台灣地狹人稠,開車在路上就像在當小偷,如果沒有很緊張的眼觀四方耳聽八方的話,您早晚會被警察抓到(所謂的意外).即時是沒碰撞,但是您太接近而嚇到她(他)神經質的就自己跌倒也要算在您的帳上.再說:被抓後無論有無責任,我相信您一點也不會快樂.有識之士就是快把台灣馬路哲學研究好.練好.可快才快,該慢就慢,您會說這是"屁話"哈哈!沒事時多上網練練開車技術吧!多看看別人出事的影片以為殷鑑,看完了您就知道該怎麼應付這些不速之客.如果想不出應付的辦法,就上網討教,或請個道路教練吧!別考完照開了車就到馬路上"試劍"!以前老人家就說過 : 馬路如虎口,不信您就上馬路多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