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公佈這個不知在得意什麼?今天如果有開罰,保證第一名不會超過5次,今天沒開罰,遇到一個瘋子,搞不好他就想,我要來集滿50次當雪隧第一龜王。能開車,腦袋至少都還能用,那種明顯開慢的很誇張的,我都認為是故意的。基本上也是知道這樣故意慢,不會被開罰。
oxxx wrote:News from Yahoo...(恕刪) 我在雪隧開著日蝕平日大概是ACC定速100,大概跑得到80-90km/h假日大概就是定速90,實際只跑得到50以內,甚至會有跟車到停的時候,要補個油門啟動
國道5號北向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於109年12月30日啟用,目前先針對車速低於65公里/小時,且與前車間距大於100公尺之小型車進行慢速車示警。高速公路局統計110年1至9月出現在雪山隧道北向路段之慢速車資料顯示,累犯多出現在平日下午離峰時段,平均行車間距約為140公尺、平均車速約為56公里/小時,前10名慢速車累犯部分車號如附件。高公局表示,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設於國5雪山隧道北向26~27k、20~21k 及18~19k計3處,經統計110年1至9月通過雪山隧道北向路段約有758萬輛次,共示警慢速車約7.5萬輛次,約占1%,其中被示警2次以上的慢速車累犯約1.5萬輛次,約占慢速車20%。高公局提醒,雪山隧道最低速限為70公里/小時,小型車與前車須保持50公尺以上、大客車與前車須保持100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間距,塞車時仍須保持20公尺間距。此外,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雖不作為執法取締使用,但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之車輛,將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規定;若遭國道公路警察局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處以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籲請民眾行駛國道時,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在安全不超速原則下儘量提高車速;且在正常車流下,亦不要低於最低速限行駛或拉大與前車間距當路隊長。高公局將持續分析慢速車累犯資料,並適時提供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雪山隧道內執法勤務編排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