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you wrote:https://autos...(恕刪) 問題是賓士車在沒有橫向道路橫向90度穿越,因視角死角加上機車超速才造成意外,若要加裝測速限速降速,那道路缺口應該對等封閉才對等!要不然三個月後還是有人照樣橫向穿越馬路,又要拿人命來校正嗎?
腦殘無極限的交通部.....限速70飆速到170以上,所以把限速改成50,超速的就會隨交通部的想法降成超速到150以上嗎???????????腦殘無極限的交通部....腦殘無極限的交通部....腦殘無極限的交通部....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yishen13 wrote:應該設號誌比較好. 正確!原本的70公里速限不需要變動,只要在路口設紅綠燈,配合闖紅燈測速照相,就能讓有需要穿越馬路的人車,在可控的安全條件下穿越馬路,直行車輛也能維持有效率的速度。
常跑墾丁的就知道,這段直路真的是危險路段,缺口多,路邊店家多,常有車減速停車,或是路邊起步,甚至是迴轉或穿越等...機車,行人也不在少數多數在其他路段略快的,在這段也會不自覺減速至於不懂降速的,你插30的牌子也沒用有啦!測速照相就有用...其實這次事故,純粹就是騎士經驗不足..路不熟又不會判斷,這地方不適合拉尾速...衛道人士拜託你不要在跑來噴...大家都知道,一般道路不可以超速...紅黃線不能夠違規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