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87162 wrote:
其實癥結點是應該要廢除機車道就沒這些事了!!
在交通部、營建署那些無腦官員的小腦袋裡,你們這些兩顆輪子的,排氣量再大,都是機械『腳踏車』,在轉為先進國家之前就該被消滅,怎麼可以向我高貴的『汽車』搶路走呢!
去!去!去!!通通去騎『機車道』!不要跑來『汽車道』搗亂!!
Leonyang1603 wrote:
其實重機騎士的想法沒有你想的這麼複雜
塞車時候我是機車,沒塞車時候我還是機車
誰說只有四輪車輛夠資格行駛高架道路?
難道女人一定得是家庭主婦,男人就一定要事業有成年收千萬嗎?
到底是受了什麼樣的教育才會把兩個輪子的當成是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