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river36 wrote:之前有個車禍判賠金額4000多萬的,被害人被撞成植物人,那應該是最高紀錄了。死亡車禍反而都在3-500萬左右。至於保多少就看個人了,我是保1000萬。 我覺得撞死人的賠償金應該要提高到比植物人還高才合理不然都撞死就好,過失才判沒多久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爆廢公社說,今天台中(恕刪) 不用那麼麻煩,財產通通掛在在家人朋友身上自己身上留夠用就好,自己當老闆負責人掛別人花費收入什麼的通通現金,連超額都不用保咧,強制險就好了前提是你心臟跟運氣要夠強大,撞到就爛命一條要不要隨你這樣
其實每年花個1萬2~1萬5去買份車險,對於常開車的人,應該也還好.親戚就是連車險都不想買…結過真出事了,又覺得對方獅子大開口的.每天還被這事搞的很煩…後來雖然是已和解,但光是賠償費用就可以買車險買個15年.祝大家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