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警察認證:蘇花改單線道超車不可檢舉、檢舉了不罰,以後大家開車方便多了

pcian wrote:
看完影片 心得:

樓主你開快一點 跟上車流

就沒人會違規超你車了

空那麼長一段 要我也超

你不能接受跟上車流 就別再開車了

交通會堵塞 就是因為你這種人

誰管你出隧道口幾公尺

難道還要100m後才能跟上車流嗎?


你有看完影片的話

你怪樓主開得慢也很怪

超完樓主的車後

一樣繼續超下一台啊

chccang
我是第二台,前車是他超的第三台
鐵牛CEO
這樣都不叫違規行駛 當年我是怎考駕照的?????[XD]
chccang wrote:
警察說他是持續駛於外車道(路肩?),屬於「任意駛出路面邊線」,這個不可檢舉


用"路肩"超車

路肩不是超車道!
chccang
警察說他不是超車 orz...
fanle
他沒有切回車道內,就不算超車
我突然想到
他是超過我後車後,再繼續超過我的,我是第二台,我的前車是他超的第三台
可惜沒有後鏡頭
不過就算不管我是第幾台
光我前鏡頭的影像就可以確定他是連超仔了
fanle
單線道的話要他切回車道內行駛才算
chccang wrote:
6/5從花蓮回台北,(恕刪)


感謝樓主分享經驗
以後在蘇花改的單線道部分就可以直接超烏龜車而不會被吃飽太閒的人檢舉了~

另建議,限速70的話
建議開貼近 GPS 80 km/hr (但不要超過),會比較合宜
chccang
我會注意車況不會拉太遠的
如果是我會寫行駛路肩啦,這樣應該會成功。
白天是student,晚上是American Club Security Guard
chccang
這就不清楚了
chccang wrote:
6/5從花蓮回台北,(恕刪)


限速本來就不符合現在

現在快吃慢,規定開車慢慢DER,真的很不合理
chccang
多10可能好很多
同一事件分案檢舉不知道行不行?
47、48-1-2、60-2-3...(再請高手補充)
菜單全上讓員警點菜

這樣搞得偶爾氣到才檢舉的素人也不得不成魔了
chccang
這樣好累
chccang wrote:
那時有被嚇到,覺得蠻危險的而且不能這樣超吧,想說檢舉他警告一下


檢舉違規是樓主的權利,這沒問題
倒是在直線又不快的情況下...這樣就被嚇到
這我比較不能理解...
chccang
是沒這麼誇張啦,只是沒預期會從旁邊過來
chccang wrote:
行車紀錄車裡面看到的距離,其實不到50公尺,而且那時候車流量不高
地廣車稀的地方,前車因為和前前車沒有貼緊緊就生氣,這種用路人心理自己有毛病吧

最後請注意,他根本就不是我沒有跟前車貼緊緊就生氣,他是一路超,過一台再一台
所以部分酸民替他護航的原因根本也不存在



以一個路怒人的角度來看,

你的前車似乎是 交通緩慢的「罪魁禍首」身為 「罪魁禍首」 後面那一台車如果可以 貼近一點 提醒「罪魁禍首」開快一點, 說不定「罪魁禍首」就會加速, 讓交通順暢一點, 大家也都不會塞在一起

但是身為 「罪魁禍首」 後面那一台車只是 遠遠的跟隨「罪魁禍首」, 代表他認同身為 「罪魁禍首」的車速, 路怒人很自然把你當成 「罪魁禍首」的共犯, 是讓交通阻塞的一份子, 自然會把怒氣也加到你上面


身為 「罪魁禍首」 後面那一台車是不是會想 「X的, 前面開的慢關我屁事?!, 我也是受害者阿!!」
的確, 他是受害者, 但是所有受害者內, 只有 身為 「罪魁禍首」 後面那一台車是唯一有機會去提醒 「罪魁禍首」 開快一點的車輛, 如果只是遠遠跟著「罪魁禍首」, 在路怒人眼中就變成一個沉默的共犯
onereturngood
按照我天天通勤蘇改的經驗,那邊真的可以100-120都沒問題,規劃速度跟單線道的根本跟腦殘一樣,製造疲勞駕駛的問題
nerdwannabe
路規劃是可以快, 但是路要拿來賺錢, 弄個區間測速, 搭配不合理的速限, 鈔票自然就滾滾而來
這篇有上新聞的實力, 記者快來!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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