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100分
文章編號:86463834
黑狗呦 wrote:
昨晚女友在十字路口和...(恕刪)
求償你所有因此的實際支出, 還有你額外想要請求的精神賠償. (畢竟他是肇事逃逸)
實際支出包含 : 醫藥費, 交通費(上下班+看病+未來回診 or 復健), 請假費用(月薪/30).
精神賠償部分就是 : 因此事故你恐懼於騎車上班之類的, 還有身體復原所需要的養身補品等等. 這部分應該也是合理請求, 不是大開口六萬六、八萬八之類的.
切記醫藥費要明確知道後續是否需要回診, 或是持續復健等等, 有的話需要進行金額預估一並求償. 我當初一次車禍只請求了當下一個月左右支出的醫藥費, 想說後續復健不會有多少錢所以就自己出了, 沒想到後續因為是鎖骨問題蠻嚴重的, 持續復健了六年左右才恢復到接近正常(手能高舉), 這期間耗費的直接醫療費用遠超過當初求償的2萬元.
如果賠不多,保險公司通常也是願意負擔精神慰撫金。
小弟曾經因為對方過失造成摔車,保險公司除了負擔修車以及醫療費用之外,也同意負擔精神慰撫金,保險理賠員有一定的權限,當時小弟醫療費用以及修車大概花了幾千元,理賠員來談時,小弟說加精神慰撫金共要1萬元,當下就成交了。
1萬元的理賠在車禍中算是少的,不太會引起爭執,如果不是漫天要價的話。
如果要談理賠,可以去調解委員會,對雙方都有保障,有些人擔任調解委員多年,大概知道行情,只要不是太離譜,通常很快就能調解完畢,如果有保險的話。
個人積分:3569分
文章編號:86464551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