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女友在十字路口和一輛銀色休旅車發生擦撞,當時騎在慢車道上,休旅車沒有打方向燈突然右轉導致我女友騎車閃避不及擦撞到該車左後方後倒地,結果對方肇逃直接開走,在昨晚警方有聯絡我們已經找到肇事逃逸的車主,請我們今天去談。想請問各位廣大的網友,我們之前沒有碰過肇逃的案例,昨晚已經去驗傷,至於要怎麼談實在是毫無頭緒,警方有跟我們說明有驗傷可以對他進行過失傷害的求償?稍微爬了文一下,好像可以求償車損+醫療費+精神賠償嗎?價格應該開多少…希望各位大哥大姐能夠提供一些建議…女友傷得很輕,所以也不知道該如何求償,很多人說肇逃就很嚴重了..
黑狗呦 wrote:昨晚女友在十字路口和...(恕刪) 醫療費是你一定可以拿到的,拿多少是根據你的就醫收據,另外假設你的肋骨斷了,需要穿復健的鐵衣(臨時忘了叫啥),這個也可以拿到,車損的話,通常就看修理費多少,請機車行開維修收據,建議請對方同意後再修,精神賠償!依你這個例子,能拿到幾千塊就偷笑了。關於要怎麼談,你可以去居住所在地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現場就會有 "大家長" 幫你主持調解的過程了,有什麼問題也可以現場詢問他們,他們都很有經驗啦!
精神求償應該大於身體受傷賠償,身體受傷可能一個月就好了,但心裡的創傷可能幾年後都無法恢復 看你受驚嚇程度,尤其是肇逃,萬一你今天跟女朋友都重傷,而肇逃者沒抓到,那天理何在? 偏偏這種事情常常發生,所以我覺得要求精神賠償一點都不過份,沒精神賠償你就不要和解或是拖很久再和解,畢竟肇逃是卑鄙的行為。
刑法184-5: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支持你咬定對方肇事逃逸把價開高最看不起這種不負責任的肇逃仔了之前聽廣播肇逃仔怕了6個月-5年徒刑拿了15萬出來和解賺他一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