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交通畸形法規很遭糕,光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點就是個大問題
fruits0800
擔心你會仗著路權,去懲罰違規的人!
改檢舉巷口10公尺內不得停車
台灣的交通法規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之後違規數量暴增
造成被檢舉人的民怨變高
而民怨變高就會影響選票
所以......
你知道的嘛
strayvet
被檢舉見笑轉生氣的通常是愛吵愛鬧那一群,政府以為聲音大就代表選票多,選擇跟違規者站在同一邊,殊不知守規矩的人才是佔多數。結果...你知道的嘛[偷笑][偷笑][偷笑]
七轉八起 wrote:
台灣的交通畸形法規很...(恕刪)


先跟你說一下,
應注意而未注意並不是台灣獨創,
美日也都這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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