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單位一廂情願的逞罰駕駛人,而行人不停地拿性命挑戰路權。
知識,是這麼難傳遞的嗎?
我在國外生活過一段也不算短的時間了。我們必須釐清一個事實。
國外的禮讓行人是絕對的。但是,難道行人是無腦通過嗎?至少,我從沒看過。
汽車駕駛注意到有行人,然後停下禮讓。行人在等汽車停下後,以一般路行速度通過。這是日常。
關鍵就在,都有"互相確認"的動作。
台灣就很奇怪,完全不管汽車的停車動作與否,行人就直接看也不看的往前走了。國外是已經成熟的禮讓環境,行人還會確認後行進,而台灣人處在一個還不成熟的禮讓環境下,逕自拿性命相搏。怎麼樣都讓我不能理解。
要了解,就算禮讓環境成熟了,我們還是得確定一件事,就是汽車司機真的有注意到有行人嗎?我們永遠都不應該排除任何駕駛人都有可能因為任何原因疏忽的可能性。當然疏忽是不應該,但這種狀態在不成熟的環境下是更容易發生的。
所以,政府應教育的,是所有人在路口,不管你的路權如何,謹慎是第一要務。
當然你可以說,那是我的權利,有種你撞我。那你就愚蠢了。被撞到了,駕駛人面臨的只是罰責跟賠錢。而手殘腳殘住院,然後天氣變化時舊傷隱痛一輩子的活罪,是你要承受的。說實話,一點都不浪漫。
行人路權,天經地義。這點我絕不懷疑。但當個謹慎的用路人(行人也是用路人),卻也是理所當然的自保之道。我們犯不著挑戰與測試任何人的注意力與反應速度。另外,拿性命對抗不規矩的駕駛,你確定你真的要這麼做嗎?
火車..要讓嗎?
鄭捷拿刀衝向你..你要讓嗎? 殺人罪對他有用?
印度不適合女性獨自旅遊..你要避讓嗎?姦殺罪有用?
伊斯蘭國會抓外國人砍頭..你要去嗎?國際法有用?
結論..汽車..開得很快...要壓到你或者你家人了..
你要讓嗎?.......危機來了什麼法都沒用....
你又不知道開車騎車到底是心肌梗塞..還是故意謀殺
還是失戀、安眠藥吃太多
但你可以決定...自我防衛最佳方法..就是禮讓..保命
法規存在..但人永遠是BUG.....只要有人就會出錯
你不讓..你就高機率死亡....學校提供高生存機率處理方法
不然...你現場給一個高生存率處置給大家參考阿
沒有即刻有效...只有慢慢有效...自保最有效...
立刻有效就是不要去....
不要去八仙..就沒有燒傷
看到流氓違規..不要當面嘴....
被警察臨檢...不要亂抱怨靠杯
老闆主管做是很白癡...不要開會時候酸他
世界就是這樣....過馬路要不要讓車...我相信學生自己知道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