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
第 93 條
1.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第 103 條
2.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
汽車駕駛人把小六學童撞飛10公尺(一說50公尺), 不知汽車速度
但是, 依照彰化一般道路限制約在50~60公里/小時, 車速顯然過快
汽車肇事後, 停在交叉路口對向(汽車行進方向左前方) 直到撞護欄
因此造成車上乘客輕傷, 車速顯然過快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八十六條(刑責之加重及減輕)
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
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
,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擅自進
入快車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減輕其刑。
Brian 168
新聞說的, 你咬他?
holyduck
我咬~咯茲
我最常遇到的狀況,在走無號誌的斑馬線,是當你起步要過斑馬線時,遠方不管機車或汽車,在遠方都加足油門,這個時候到底要快步過,還是退回路旁,免得被撞上,最慘的是,已經走到一半,2邉車都加速衝過來,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只會聽到刺耳的喇叭車,跟駕駛的咆嘯聲
jcchiou wrote:
就算行人闖紅燈, 撞到走斑馬線的行人, 肇責也是七成起跳.
簡單講就是駕駛缺乏交通觀念, 習慣太差, 沒把別人的命當回事.

"責任分擔"是個屁
全責就是全責.
不是交給不公不義的人在分配責任.
ura0414 wrote:
彰化驚傳車輛撞死行人...(恕刪)

現在罰則都有了,我覺得重點是被罰的機率太低了(可能小於千分之一),加派警員又不實際,如果開放民眾檢舉,並給予適當的獎金,應該可以大大遏止這種不讓行人的行為
現在很多沒紅綠燈路口都有斑馬線也..前幾天常走的路口很自然的順順騎..突然有人在中線..很怕突然煞車有危險就騎過去..回過神才發現多了斑馬線..沒號誌的路口設斑馬線感覺不妥..以台灣觀念來說..是把行人楚在一個危險地方..何況是有號誌的斑馬線都有危險了..

這個車禍是悲劇, 我只依照新聞現場錄影跟口述, 找到Google地圖位置
作為了解車禍的參考, 細節跟最正確的事故,要看警方勘驗
回前面的網友質疑, 按照地圖無誤的話 依照比例尺
事故點到小朋友(警車停在斑馬線附近位置)應該至少有20公尺以上距離
maya95
"疑"闖紅燈. 確認了嗎?
台灣是開車的最大 斑馬線只是參考用的
ura0414 wrote:
彰化驚傳車輛撞死行人...(恕刪)

闖紅燈,我是說行人
之前我家前那條路也一個小學生沒停下看車直接鬼切過馬路
被一台小貨車撞到送醫不治死亡,看過影片都覺得小貨車很衰小
那小朋友這樣暴衝鬼切,換作騎車的肯定換騎士噴出去傷亡
因為這件事,這條路地上被當畫板一樣畫了一大堆標示
maya95
本案小男童"疑"闖紅燈. 確認了嗎?
看新聞說學生被撞飛50公尺……
如果真是50公尺
那肇事汽車駕駛的車速不知多少?
buzzbee
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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