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都是違停!Cheap批陳歐珀「違停之父」 助理上線對嗆

earthworm79321 wrote:
人民本來就不是執法者
違規相關的檢舉本來就應該回歸行政機關


如果你說的是對的,你全家大概都還在喝鼎新沙拉油...
你最爛
好啦 別在崩了 記得轉投民進黨可以少喝點毒油 加油阿
strayvet
以你的程度,也只能像鸚鵡一樣說著重複的話而已! "阿公,吃飯了!"會不會說? [偷笑][偷笑][偷笑]
哈哈 無能政府
David-Kuo
簡短卻真實,五分奉上!
可以理解cheap的心情
之前曾檢舉過一台直接停在人行道上的車
基本上和cheap情況一樣
前後側面提供了三張照片
一星期後得到的回復是無法確認
需要再提供更多的資料
呀都過一星期了是能再補什麼
而且不知道一台車就直接停在人行道上有什麼無法確認的
車牌也拍得很清楚
後來實在懶得理了
也許是拍到什麼警察不敢動的人吧
fanle
直接請各縣市政府創立一個機車巡守單位,專門處理這種通報案件,然後把罰則提高一倍以上用來支付該單位的人事成本...
louis90935
其實舉發違停如果有獎金制度(例如提供給開單的警察罰責的1%,相信路上看不到違停...)請人做事,除了棒子也要有蘿蔔
笑那些關猿不敢直播對決啦!
肯定被CHEAP嘴爆。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wahiko wrote:
之前曾檢舉過一台直接停在人行道上的車
基本上和cheap情況一樣
前後側面提供了三張照片
一星期後得到的回復是無法確認
車牌模糊?
唬唬生瘋
不,要件好像是要有行駛上人行道的過程
打電話給警察來也只是勸離
過一段時間又回來停
還不是一樣
如果再打電話還會被警察抱怨增加他們的工作量
cheap是什麼咖啊?聽都沒聽過
檢舉魔人?
還是搞事來稱流量知名度的?

會限縮檢舉還不是那些檢舉魔人搞出來的
我就贊成繼續限縮檢舉
改善交通環境本就不該靠檢舉多寡來達成
本末倒置
vicence
有何理由必須認識心理有問題就上網靠腰的檢舉魔人?
CHCHickenROW
摁,免費為民除害就活該馬桶爆炸,每天違規害人就有家要養,鬼島情理法縮影就在這
為了減輕警察負擔,限縮違規檢舉...

同理...
為了降低交通事故,限縮百姓出門...
為了解決電力短缺,限制工廠用電...
為了解決雞蛋不足,限制民眾吃蛋...
為了解決監獄不足,縮減罪犯刑期...
為了解決健保黑洞,限制人民就醫...
為了解決南部空污,勒令工廠遷移...

XD
louis90935
拜託用邏輯想一下,降低負擔警察負擔,怎麼可能是用限縮檢舉的方式...增加可以線上檢舉違停項目才是吧
在日本自駕,你真的會覺得台灣是什麼落後國家,GDP超越日本是這些交通違規的功勞嗎?
昨天在中壢夜市周邊繞一圈,能違停的地方都被停滿了,警察會看不到嗎?
我不覺得警察沒有能力開單,問題是開太多單,長官會被叫去拉正。
chengjer
光店家抗議就吃不完
CHCHickenROW
前面幾樓還在:警察會處理妨礙交通的違停。 我們和他可能活在平行時空吧
最可憐就是警察,被抓出來當背鍋仔
猶記當年法案剛通過時,一堆鍵盤魔人在那邊說,警察覺得太累不想處理,就打爆110讓警察跑不完
有沒有用頭腦想一想,你知我知的事情,警察會想不到,還自己抱怨處理檢舉系統太累?然後去跑現場?
把交通法規搞得四不像的是那群吃飽喝足的議員、立委們
修法的是他們,而不是在公務員體系中最累的警察
派出所本來就有負載能量的問題,一次來了3、5件違停案件,如果沒有緊急案件(內文說的殺人案)
自然是依照報案的優先順序處理,cheap能夠確保他報案時,就是順序一的案件嗎?
如果不是的話,警察自然不可能這麼快到場,畢竟現在有更多違停案件需要警察現場處理(修法後的狀況)
一次檢舉違停,轄區小一點的地方,警察到場可能要5分鐘,現場確認開單再5分鐘,就算是第二順位的違停報案也要超過10分鐘才有可能到場,這個前提還是警察可以用飛的,30秒內立馬抵達現場
所以拜託大家理性想一想,這個違停會越來越猖獗,不就是這些修法者寵出來的
難道「再回去講」這種話,會是從警察口中說出來嗎?
CHCHickenROW
現況就是無論背後原因為何,現在的交通警察只剩下收屍和抓待轉架超速的功能,或許基層很可憐沒錯,但他們自己都願意被政客當狗了,那我們還不能罵他們嗎?
max0706
CHCHickenROW 認同,如果開單怕有輿論壓力,那你警察還是辭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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