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這種的文已經是年經文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跑出來懂的不懂的各自發言但實際上就是:先查清楚車位是有產權的還是使用權的如果是確定獨立產權只要沒有公共危險,可以停的你要放一張躺椅在那邊睡覺也可以充電樁?因為有火燒車的疑慮所以管委會可以討論之
狼0223 wrote:大重機車主擁有汽車停...(恕刪) 很遺憾 管委會的規定確實是大於外面交通法規因為屬於私人用地想改變就去選吧, 當上管委就可以改了, 我覺得這是成本最低的方法比走法律途徑便宜多了
遙控器在手~~自己按鐵捲門就進去了!!!有什麼好演的???不然之前停在哪???不會今天早上出門管委會才決議通過吧????而且管委會開會樓主沒資格參與嗎???總會有投票或決議事項而且會公告吧???住戶有家有車位歸不得???胡扯!!!!管理費繳假的嗎???
陳阿瓜~ wrote:有些管委會的規定也是...(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一樣都是繳停車費,為何要限制大型重機不能夠停今天假設是大型重機想要“同時”跟汽車停在一格內,ok可以理解但如果是大型重機自己停一格汽車格應該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吧!
首先,恭喜您!住在一個有在管事的社區!第二,多溝通看看,我社區管很嚴,上次修車放露營椅一張,隔天就被貼條子限期改善,but,重機是可以停汽車車位的,但確定不能放汽車以外的物品。第三,真的搞不定就搬家到可以停重機的房子狼0223 wrote:大重機車主擁有汽車停...(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