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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mon1125 wrote:
你先違規我踩你剛好
最近很火的邏輯
這邏輯其實很不好
不過最近確實很火
有你先XX我XX你想法的
權限無限大 彷彿是世界之王
當下判定是否奪取對方財損或是性命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照這個邏輯,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開車可以行駛路權把違規行人撞飛, 然後求償民事損壞了, 你先違規, 所以我撞飛你剛好[這我不行]

PeaceCozYou01這邊是連行人綠燈走斑馬線 只要走得慢滑手機 都有衝動要撞他的 當然目前我看都是網路發聲說要撞 實際沒有撞 不幸中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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