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與汽車擦撞,重機說汽車未保持距離,上網討公道,汽車不認同

我很想說,先不管台灣允不允許車道分割等等,
車道分割不就是一條車道分割成兩個車道使用?只是一個汽車使用(通常是小型車,大貨車或公車應該很難)
那既然是兩個車道(只是沒有實體車道線),那不是意味著要遵守車道變換的規則?
也要遵守左轉右轉跟直行車規則?

另外,
即便如此,要左轉不是靠左?右轉不是靠右?為何要接近中間地方進行跨其他車輛轉彎?!
這概念就像汽車在接近中線地方直接右轉或者左轉.....
重機大頭症
4輪的安全距離變成你的超車距離
起步這點小縫也要硬插 就是TMD沒品
extreme pig
駡的好
回歸到底, 還是因為政府吃像難看,
如果對重機, 也收取小羊的稅金,
然後比照小羊的規定做.
就不會有這麼多問題了啊.

反正騎重機的人, 也都是小羊心態, 那就統一成小羊規定,
也不用吵什麼上國道, 鑽不鑽的問題了, 反正都統一成猴子....
前後車關係沒錯啊

重機雖然靠中線,但他是在內側車道範圍內

而且汽車綠燈前完全在重機後方,連車頭都還沒對齊重機屁股

不管影片之前是怎樣,就算之前重機鑽縫超越汽車

"被超越後路權就轉移了"

所以撞擊是妥妥的不當超車
凱文黃 wrote:
台灣:目前規定汽缸排...(恕刪)

規定只有

1.不得在雙白線下變換車道
2.變換車道需打方向燈

在這兩前提下你在慢速或靜止車流下鑽車縫都是符合其他法規。
但不代表安全XD
先不論重機怎麼到那個位置
就影片來說,重機就是前車,HR-V就是後車
HR-V真的是不可不必
前面的影片沒有PO
機車是怎麼到達那個位置的?
鑽車縫吧
重機不就該好好排隊~可以鑽車縫嗎?
鑽車縫從側邊卡位到汽車前面
然後聲稱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我也是呵呵
Bruce Lee
法規明定大重機可以在車輛靜止(塞車)鑽車縫到前面.後車從停等第1變第2台.變成在重機後方.就是前後車的因素了
caacss19
Bruce Lee 哪一條?
車輛出車禍除非靜止不動,移動中擦撞通常都互有肇責,喬不攏去調解相互賠一賠就好,上網討拍有什麼意義?肇責會因此變低嗎?
CcCManCcC
前後車的話機率很高是無照責,我上次被掃到也無責
jxv wrote:
影片是重機車隊拍攝上...(恕刪)

不好好排隊,打了方向燈就直接左靠.............

反正都會有肇責,留給判決書來看比例吧!
二輪猴敢不敢放上還沒停止等紅燈前的30秒影片

看看你們怎麼鑽車 插隊的

重機有資格紅燈鑽到前面嗎???

我看守法的都等在汽車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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