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選舉了,某些選情告急平時不做事的懶豬,這時候出來裝模作樣而已...自己黨執政,有意見不是向上呈報?誰都看得懂在搞什麼,誰真的天真的以為他們在乎你有沒有安全的路能走?還在那邊喊口號,下了車你才是行人,你就看老子回到大別墅的家之前下不下車
說個笑話好了~台北的基隆路一段130巷與光復南路交叉口,有個紅綠燈號誌我是不知道怎麼了,是看不懂中文還是看不到中文?我看到非常多次沒有人會主動去按行人穿越道的按鈕,就寧願闖過去..........難不成一定要固定有跑紅綠燈才願意遵守嗎?嘛,這就台灣人性吧....(我是會按,然後等小綠人出來跑步才走...哪怕路上都沒車XD)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道路之規劃、建設及管理」「交通之規劃、營運及管理」是地方自治事項沒錯但是道路及人行空間劃設的原則,是中央(內政部營建署)法規訂的,請見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更別說道路各類號誌設置,是中央(交通部公路司)法規訂的,請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車輛的監理政策及駕駛人的考照,也是交通部管的中央立法不合時宜,造成地方施行困難或人命損失,中央都不需要改進嗎?政府如要說自己對於現有交通亂象狀況的責任輕微,是非常嚴重地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