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tansywen 2023-10-08 12:23
你去一家餐廳,付一樣
你提的觀點我也認同,同一件事情看的角度不一樣有不同的想法 :
時代進步,以前可以做的不代表目前可以;
事情只顧自己是天經地義;
只顧自己不管別人死活是缺德。
政府法規制定不合實際是戲稱天龍國;
有法規不執法是瀆職。
任何一件法規的制定不外乎考量 (1)當事人的權益 (2)周遭人(事地物)的影響 (3)法規定義的嚴謹性 (4)執法面的可行性。目前天龍國的上位者提不出各方兼顧方法,否有人可以代為提出適當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