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整一下多方建議:檢舉人應通過考試,識別證及車輛塗裝無法於檢舉時舉證,可以取消(不然就變公務員了)檢舉獎金10%、檢舉失敗罰90%;申訴成功領取前項罰額一半、申訴失敗加罰2倍、前項增加罰額一半歸檢舉人要玩就玩大一點
檢舉達人需要考試? 沒問題! 只要有證照的檢舉達人可以等同警察單位立即製單就支持。以後檢舉違規不再需要請警察到場這樣我完全支持職業駕駛必須每年定期到駕訓單位重新考試,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職業駕駛,取消職業駕駛身份和工作。另外,職業駕駛違規3次或1次重大交通違規事件直接終生吊銷駕照不得再考再上路同時也修法無照駕駛(含 檢舉達人執照持有人)無條件全責並且違規罰則從重量刑提高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