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問題的癥結不在雙標不雙標開放走國道 是立委諸公搞的政府不敢照做 是因為民意不同意開放立委是民意選出來的 卻違背民意所以問題癥結就在立委的決策錯誤政府不應該拖延戰術而是退回立委的開放 叫立委承認自己違背民意的錯誤取消開放才是治本之道
bulahe wrote:塞車時說自己是小綿羊,不塞車時說自己有汽車路權,停車時想省停車費又說自己是小綿羊,亂切車道說自己車身小沒問題,這是利用道路面積。這是什麼標??囝仔標?? 馬上就雙標?每天上路都遇到汽車同車道並排,還有鑽同車道去右轉,怎就不見會呼籲禁止汽車上國道?這是甚麼標?我到現在還是不太懂這種邏輯能不能上國道跟能不能鑽車的關係?
LCU493 wrote:素質不好的人 不能騎...(恕刪) 其實就怕就是發生事故時候的責任釐清問題台灣最糟糕的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不然就是無任何肇責,但是卻要負擔民事賠償如果台灣能夠很明白的分清肇責(刑民罰責一致),我很贊成2輪上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