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違規停車不能檢舉了

KEN538058 wrote: 這2個月全省罰單已逾30億,錢跑到哪裡去了?跑到執政黨口袋?有回饋給各位嗎?是不是應該把它用來把一些無號誌路口,補足燈號;配套、硬體補足再來制定罰則;我是有女兒的爸爸,我也希望我女兒走在路上用路安全;我是駕駛、但同時也是行人;我在多國生活數年,長期觀察國際;我想我說的話大多數人絕對支持,謝謝你們;酸民們,你們從來不開車、甚至不會開車;除非你們也是多重身份,否則說的話絕對不客觀;交通制度,不應該是極左派或極右派,鷹派或鴿派;也希望各政黨也能看見我的文章,選舉要到了,提出你們的交通政見,好讓我們決定把票投給誰....


地方交通罰鍰有99%是進到地方政府單位的口袋裡。

無號誌路口補足燈號,斑馬線劃設,人行道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維護,都是由地方政府全權負責。

您上面所描述的相關選舉,是地方政府的選舉,上一次是2022年,下一次是2026年。

明年的選舉,是中央政府選舉,跟您上面所提的內容,基本上沒什麼太大的關聯。
KEN538058
謝謝指教;but 你確定你有看懂我的問題嗎?引經據典的,假裝你好像很懂,但你一點也不懂,對吧?知道我的重點嗎?唉~你的程度....不說了
大恐龍王
説實在的;影響路人安全,或行車的權益。這都不該不能檢舉。

像這種違停;是逼不得已,被檢舉真是太惡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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