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39 wrote:
鍵盤手你好
自己和後車速差差那麼多, 還沒辦法判斷的話, 麻煩請去看眼科並且別上路害人
國道「硬切」變換車道 最高可罰6,000元


這就是台灣現在的亂象!似是而非。

高速公路警察檢罰未保持安全距離都必須以檢定儀器測速為依據,隨便行車記錄器就可檢舉?那在國道各匝道架設攝影機,國庫每天都有數千萬進帳。

若可檢舉,安裝前後行車記錄器,走趟高速公路,檢舉打字到手殘。

對事情要看否合理,有否曲解法條?判斷前、後車車速,看眼科無法解決,要換裝顆測速眼。分心數車道線間距數目?尤其百十公里時速?我又沒頭殻壞了!

對於可由後視鏡判斷、換算後車速度者,只能佩服其天緃之材。
ChangAaron8986 wrote:
這就是台灣現在的亂象!似是而非。
高速公路警察檢罰未保持安全距離都必須以檢定儀器測速為依據,隨便行車記錄器就可檢舉?那在國道各匝道架設攝影機,國庫每天都有數千萬進帳。
若可檢舉,安裝前後行車記錄器,走趟高速公路,檢舉打字到手殘。
對事情要看否合理,有否曲解法條?判斷前、後車車速,看眼科無法解決,要換裝顆測速眼。分心數車道線間距數目?尤其百十公里時速?我又沒頭殻壞了!
對於可由後視鏡判斷、換算後車速度者,只能佩服其天緃之材。

案例貼給你了
沒有要你測速
要的是對速差的感應能力
除了變換車道, 路邊起步也會用到
本來就需要判斷變換車道或路邊起步是否會讓後方來車減速
本樓樓主案例
前方白車應該知曉自身速度不到80
而高速公路正常車流速度為破百
白車合理應要能判斷變換車道是否會讓後方破百車速減速才不會撞到自己
如果做不到, 不是別人是天緃之材, 而是你是不適合駕駛車輛上路之材

當然我知道這種不適合駕駛車輛上路之材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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