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的 好好處理 賠錢和解書拿到還是一條好漢

像韓國瑜開車在口違規撞死人 現在還能選市長當立法院長
ps4139 wrote:
父親今天開車途中,不...(恕刪)


只能說發生這種不幸的事件
做孩子的都不會太愉快

自身的案例
過失致死或者過失傷害
法律上優先選項為和解
和解不成 沒共識
再來就刑事帶民事賠償
這一段很冗長
最後又走回和解那條路上
對方和解賠錢換緩起訴
酒駕因為沒辦法證明
所以只處理肇逃這部分

起因是
我爸被酒駕肇逃的士官撞
2~3天才找到人 酒早就退了
一人開車而且車上找到啤酒罐
因為責任差很多
雙方這個吵很久
後來就一堆事要跑要忙
這一段頭尾弄了快一年多
才和解
阿彌陀佛
雖然說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但這樣選的人至少心裡比較不會難受
ps4139 wrote:
父親今天開車途中,不...(恕刪)

肇責比例有沒有啊?
反正就是要賠錢,說不定對方還要告刑事!
肇責比例要先有所本! 難道100%?
ps4139 wrote:
父親今天開車途中,不...(恕刪)


公所都有設調解委員會
跟開單的警局說幫你轉介調解委員會
到時會公文請你們雙方到場調解
去調解時找一下
你們投保的強制險保險公司
業務員一起去
調解金額雙方達成共識的話
會給你們雙方公所蓋章調解成立公文
效力等同法院判決書

賠償大約是強制險金額(保險公司出)
再加上你們能負擔的起理賠的金額
ps4139 wrote:
聽我爸敘述,對方推著輪椅過馬路,該路口沒號誌,地上標線只有網狀線,

資訊有點少......
您父親如果完全沒違規 而 對方明顯違規,還是要看您父親當時有多少空間能夠反應,這還是需要專家鑑定
ps4139 wrote:
父親今天開車途中,不...(恕刪)


該負的民事刑事就照法規走
該負的責任也別想跑
這車也別想要了 報廢吧
自刪 不適合 主題討論
用錢感動對方家屬~
只要錢給到位,一切都好說~

如果給不起,保險就要保高一點!

每每我跟朋友說要保超額責任險,車輛要裝行車紀錄器,都會被翻白眼說 : 我才不會這麼衰,你不要咒我~
現在路上都有監視器,幹嘛要裝~
扣掉保險,最起碼再賠個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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