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法改變現況 你就只能遵守交通規則行車紀錄普遍 全民檢舉多方便老百姓免費熱心幫政府創造稅收 每年超編罰單預算你說可以不繳 除非你是三無人員否則欠政府的罰單稅收你一毛都逃不掉不然就是走路坐大眾交通 降低被開罰單的機率
hu10us22 wrote:鑽車縫其實不危險,美國Arizona即將合法化https://www.supermoto8.com/articles/2287 就算是美國少數可以鑽車縫的州,都是不允許跨線啦。你的行為到了美國,一樣是開單,而且不會只罰你600元。美國只有少數幾個州可以鑽車縫,但規定都很嚴。路肩不可以鑽,水溝蓋更是不行。不能跨越的雙黃線、雙白線不能鑽。鑽車縫時要保持與臨車安全距離。主線車流速度高時不能鑽。結束車道分割切進主線車流要打方向燈。依照台灣機車騎士鑽車縫的騎法,9成9以上都會被開單。
hu10us22 wrote:鑽車縫其實不危險,美國Arizona即將合法化https://www.supermoto8.com/articles/2287 自己貼的新聞自己都不會理解?新聞是寫不過就一個參議員提出法案而已離合法化還早得很然後就是新聞中例圖車縫要寬度6英呎, 也就是1.8公尺換言之, 距離隔壁旁車需要一公尺的車距不是什麼大大小小的縫都能鑽另外你被檢舉的問題在於你在不能變換車道的地方變換車道不是你鑽車縫的問題, 這是兩回事要把22樓當聖旨等你做到了像他講的一樣再來說
hu10us22 wrote:我去機車停等區是為了讓中間車道最後方的汽車能向前擠.免得擋住後方十字路口.沒想到遇到檢舉魔人來這招...好吧.我要來當個守法的乖寶寶惹 在法規上若十字路口的前方車多壅塞, 就必須停在路口的後方等待即便是綠燈也一樣, 不能往前擅自停在路口中央排隊所以你擔心的問題理論上並不存在現實上十字路口之所以會被擋住是因為像你一樣無知交通規則的駕駛所致雙白線不能變換車道就是不能跨越和你是否要進停等區沒有任何關係不必在那邊找一堆沒用的理由來合理化你的行為如果你覺得你的行為合理又合法那就像22樓所說的去申訴撤銷你的罰單
我之前等紅燈時在想鑽到前面的機車停等區時一定會壓到雙白線那這樣如果被檢舉會成立嗎?果然是會成立現在即使機車停等區是空的只要評估會壓到雙白線一律停在汽車後面甚麼浪費空間那不是我的問題很可笑的台灣機車是機動性很高的交通工具只要不是亂鑽車縫,本來就應該開放更寬容的法規給機車機車都不要鑽車縫碰到紅燈乖乖在汽車後面就看會塞多長喔對了你知道嗎在同車道,台灣機車都習慣從右邊超汽車這也是違規的喔正確超車是要從左側然後左側禁行機車 呵當然山路右邊超車就真的是智障了是滿希望每位機車騎士都照台灣交通法規騎啦我現在的確是把機車當汽車只差是白牌而已等這種一多就看到時誰先爆炸是機車 汽車 還是馬路?
歡迎光臨MY縫 wrote:只要不是亂鑽車縫,本來就應該開放更寬容的法規給機車 怎樣叫做不是亂鑽車縫?怎麼認定?誰來認定?連這樣簡單不要跨越雙白線都不想遵守了,還想要弄更複雜的方法?汽車連續變換車道叫做蛇行危險駕駛,機車連續變換車道鑽來鑽去叫做車道分割?雙標?現在上下班時間為什麼塞車?都是要小心這些鑽來鑽去的機車,車速上不去,機車一鑽進來又要踩煞車跟你們保持安全距離,把機車騎士給碰傷了又要被告傷害多划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