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i123 wrote:
機車小車禍遇到獅子大...(恕刪)
一堆人說上法院,出車禍哪有那麼快上法院,法官才沒那麼閒
通常來講會先開調解委員會
在縣市哪一區發生車禍就去哪一區申辦
且要是對方直接告...到檢察官那邊也是把人都叫來念一念
要你們別浪費社會資源先幫你們登記去區公所開調解
調解會同時開好幾組,會有警察駐點,避免有人丼手丼腳
且會有第三方公證人或里幹事居中給一些意見給雙方看合不合理
開了兩三次雙方都很硬的才會去打官司
你要是覺得對方無法談且跟你預想有落差,直接去該區區公所登記開調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