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現場展示,沒妨礙通行「可以走、就是這麼順」

這警察得記嘉獎 體恤人民
懂了,沒妨礙交通可以違規停車
Hi派
紅線停車不就是這樣嗎?
這沒瀆職的問題?
這還好吧,之前新北市人行道一堆亂停的機車阻礙輪椅和娃娃車過不去警方回報也是一個人單獨可通過故無阻礙人行道之違法行為,所以在警方眼裡輪椅族跟娃娃車都不算行人懂嗎,我建議凡正台北車站那邊本來機車就不好停了沒位子的可以考慮去停在該派出所門口記得留一個通道可以給警方出入和行人通過就好了
Hi派
警察每2小時開一次單,可以申訴喔!
這警察真是莫名其妙,睜眼說瞎話。
請市議員拿這個報導,去議會問蔣萬安,這是不是台北市的政策。
警察讓人看不起,這就是原因。
娃娃車、輪椅都不是人
堂堂首都的警察都如此睜眼說瞎話 督察室要不要出來看看這間派出所在講甚麼
果然是【行人地獄】
gottmails wrote:
這沒瀆職的問題?...(恕刪)
這種看不清黑黑的天色+小小的單人通道=天菜

檢舉人不能胖胖肥肥的嗎?
檢舉人近視不能沒戴眼鏡嗎?

你走過一定一定一定會跌倒..

受傷躺在地上哀嚎119救護車醫院驗傷

機車主面臨過失傷害前科+你會得到金錢賠償

換作是瘦小的女性朋友走過
名牌包也一定一定一定會被勾破勾斷的喔

車主
台北的警察還會親自示範算不錯了,換成台中警察會直接對你説:啊我又沒有叫你走這裏,路那麼多是不會走別條喔
以上是本人在人行道被G牌電動機車佔滿的情況下無路可走叫警察被噴...
所以本人是認為以台灣警察的態度開放檢舉是非常有必要的
去停在派出所門口留一個人可以走的通道

這樣也算是不違規??
Taiwan Nice
要不要比照大富翁,也來號召網友如此做?讓警察知道自己講這種話是否合理?
台灣警察,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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