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否則就算是有打方向燈,也靠右側,有些機車也還是會緊持直走路權最大,你敢撞我你試看看。
塚本八雲 wrote:
心得: 五告雖...我照著路開,前面也有其他汽車.這裡不是右轉道/機車道/路肩.
機車超車不慎倒車然後發生碰撞是不是有種不良風氣,就是受傷那方高姿態,
一副我是受害者的模樣...後續交換聯絡方式我也是噓寒問暖.真的有夠倒楣,
不想表現的一副我99%沒錯的樣子不聞不問但放低姿態就像承認我99%撞到你= =
有一點很虧的地方在於機車有超過我一半然後機車減速導致我的後照鏡碰到他
不知道肇責比會麼判,目前在等保險公司處理,誰知道下一秒對方會不會獅子大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