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0121 wrote:所以.....10歲小孩可以拿刀出門殺人
你的若講的是判刑,那10歲小孩不會被判刑。
【刑法 、行政罰法 及社會秩序維護法 均明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民法第187條第1項則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父母可能要負擔責任疏失的賠償。但是都不會被判刑。
所以樓主想要告小孩過失傷害,以刑逼民,沒門。
逼哥哥 wrote:
本人於近日在家附近巷弄內騎乘機車時
因巷子裡有臨停汽車(並非在路口,而是違規停車在路邊)
汽車後方突然衝出一名女童(大概10歲)
當下立刻煞車(時速約30左右)
但天雨路滑連人帶車摔下去
右腿被機車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