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ster258 wrote:您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應該改掉現況不太會過了 併排違停的檢舉,我幾乎天天都還是會檢舉成功至少1~5件喔。只要錄影2-3次,間隔3分鐘以上,證明該併排違停車輛停車位置不變,新北市都會用56條舉發喔。剛剛收到的回覆:併排違停56-2-0舉發成功,罰2400元檢舉內容:違規時間:2024/12/12 XX:XX違規地點:新莊區中平路34號違規車號:ANB-9876違規類別:違規停車之處罰(56條)違反法條:第56條第2項第00款處理情形:依違規事實舉發。承辦人:呂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