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熄火用牽的闖紅燈有違法嗎?他遭警罰1800元!法院上訴結果曝光

台灣違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除了說"歡迎來到鬼島",好像也沒有什麼更好的說法
典型的耍小聰明鑽法律漏洞啊
依機車行車動線,及車輛無異常情況致使車輛無法發動後再行駛,必須透過人力牽移情況來看,該行為人投機行為判定為故意闖紅燈,應加倍處罰,並不得上訴。

如果要這樣玩,以後不想兩段式左轉的、單行道逆向的,諸如此類狗屁倒灶的神操作,通通都熄火用牽的,啥小叮噹鬼理由都免罰。
我看到的都是紅燈右轉,迴轉,再右轉,繼續直行而去!

這種的被抓到頂多罰紅燈右轉而已,在某些輕軌經過的十字路口如果還遇到右轉燈亮起的話根本就是無敵了!
選舉
這樣到底能節省多少時間 感覺都是用命在換的
法院判決合理阿
他是用人力牽引機車,又不是用機車本身動力
上面一堆白癡向著警察是他分你錢了?警察素質差那大一堆89也去當警察你以為?她公務員做的事情都是對的
要是你機車顧路用手牽,還被警察開單罰錢,你最好不要出來鬼叫
他們已經淪為政客的鷹犬不值得尊重
OverDriveMia
二審高院駁回一審裁定,1800定讞囉,還要繳1050裁判費...
這真的完全自由心證阿
照這樣說,我連熄火牽車上人行道,都等同於行駛於人行道?那人行道上整排車,請問怎麼合法上去合法下來?
我如果印象沒錯的話,當年的函釋內容主因是騎士未熄火牽車過馬路
加上是騎車到路口突然下車牽過馬路,有投機取巧的心理才被裁定違規的

實務上警察要如何判定騎士是投機?又或者騎士的車原本就停在對側,單純是牽引載具移動到對側出發
並非行進中突然下車左轉或迴轉?

非當事人都很難下定論
無論怎樣 就是闖紅燈

違規還硬要護航?!
厲害了 這些猴子的腦袋🙉
不就公家機關圖方便
那無照牽車跟酒後牽車算什麼?
刑罰不中民無所措其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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