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截取新聞資料:影片中駕駛是暱稱「Hank」的業餘賽車手跑車尬贏保時捷、86等山道名駒,影片中他從坪林到宜蘭縣界,只花了不到十四分鐘,較一般車速約半小時快上許多,網友看了直呼危險。警方強調該車已違規將開罰。阿速限、測照、罰金,都這些人搞出來的。是在怪誰啦。飆車的喊飆車無罪。還正經的講幹話。重點是還一直不斷有人在捧耶。
jason 567 wrote:影片中駕駛是暱稱「Hank」的業餘賽車手跑車尬贏保時捷、86等山道名駒,影片中他從坪林到宜蘭縣界,只花了不到十四分鐘,較一般車速約半小時快上許多,網友看了直呼危險。警方強調該車已違規 公路還有其他用路人,如要競速,馬路非賽道,應該去賽車場
多位WRC 車手在一般道路超速,”慘”遭罰款看看人家WRC的規定:正式比賽中,車手需要按照賽程表在限定時間內從一個賽段到達下一個賽段,也需要通過一般道路來移動。因此,在非競速的連接路段,賽車和車手都需遵守當地的交通規則,包括速限,以確保比賽的順利進行與安全性。飆仔永遠不會是賽車手。
超速很多重罰沒問題,但是荒謬的速限與路段才是問題,我看到雲林窮鄉僻壤農業區域,幾條人煙稀少的道路拓寬的超大,然後速限50?短短數百米卻新增了2~3枝測速!?本來疑惑這鳥地方浪費錢拓寬幹嘛?結果上了三枝測速滿滿的坑殺味…?更有60速限突然變30.40的路段?你說市區就算了,結果也是在偏僻的超外圍道路?然後與前面拓寬50km測速段變小條60km然後突然30.40測速?根本亂搞?
這幾年當局不僅努力搬錢(3.2兆預算說辦不了事),還積極擴充科技執法區域與降低罰則門檻。隨便一個機車未打方向燈$1200一天薪水就沒有了,也造就閒達人小屁孩在限縮檢舉範圍之下,又有新的治療精神疾患利器。
sq216l426 wrote:轉發好文;當交通正義淪為財政提款機:解構台灣道路治理的系統性崩壞 『...「在限速40公里的筆直省道,摩托車時速60公里被測速照相拍下。這位剛畢業的大學生收到1萬2千元罰單,機車牌照還被吊扣半年。他看著罰單苦笑:『原來遵守速限的只有儀表板,政府要的是我的存款簿』。」這不是虛構情節,而是2025年台灣道路治理的荒謬日常。...』不合理的速限絕對是應該被檢討的,但是...超速20公里被開了1萬2千元的罰單+吊照半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全國法規資料庫查找案例的網頁:『機車超速已經對車輛與行人造成危險,如經查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速度若超過規定最高時速,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所以好文裡面那個荒謬情節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很好奇,日本限速法規行駛在建築物較少的郊區道路上,也要多注意當下時速,不要造成超速行為。市街道限速每小時30-50公里、郊外與幹線道路限速每小時60公里。高速公路最高時速也僅為100公里,日本就不會有這樣的抱怨,人家車子還不是一樣遵守限速內行駛,去日本自駕還不是乖乖遵守。日本人口是台灣近5倍,車禍死亡率才台灣1/4,為自身安全還是不要找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