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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xus_sky0066 wrote:
「佔用內車道」 (恕刪)
連續假日,由北往南,基本上都是外線超車居多了...
「佔用內車道」的問題,只要
1.法規改成最內線車道比第二內線時速限制+20 KM/hrs 都不算超速! (因為在超車呀) 而超過最高速限 40 KM/hrs 本來就有加重處罰。
2.從後面撞前車的,只要後車能提出證明,證明前車比旁邊(內2線)的車子慢而出現事故 也是前車要賠100%(誰叫前車用了超車道還開那麼慢而且還不注意後方有車靠近了)...反之,是後車超車不當造成事故就加重處罰還要100%賠償前車。
3.後車有權利可以舉發 [內線定速烏龜]或[並排烏龜] 還有獎勵金可拿,每超過六分鐘還可以連續拿獎勵金。看誰敢占用內線(超車道)超過六分鐘...
如此可以保證以後 內線(超車道) 從此就不會有三寶烏龜車了。
可以想像,無論是平日上下班還是假日出遊 只要遇到烏龜車,內2線會有多少車子願意跟在烏龜車的右後方,一直跟著它錄影賺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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