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隨機砍小孩,被行車記錄器拍下,新增視角

說真的實在痛心
明明駕駛有機會撞上去
但確選擇逃跑
看到你提供的影像,真的替受傷的人抱不平
sonypsc
我如果是駕駛我應該會懊悔(為何沒有撞他)一輩子,好險小孩沒有被刀傷到。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 知其可為而為之 知其不可為而不為 是謂君子之為與不為之道也
麥司
Sihwa1121 會耶。刑法第24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這種人都需要無期徒刑
ne5532
無期徒刑?社會還要養這垃圾,為什麼不直接死刑?
wow-ouch
台灣的無期徒刑是假的,二十幾年還是放出來。
民進黨掌控司法下的台灣已成殺人天堂 殺人案已變日常
偉大的老師
無辜的學生

車上真的要有防狼噴霧
因為回擊倘若打死他
又是
1.我兒子很乖,都拿錢回家
2.但是還擊要被判刑....你馬

還是必須說
但安全帽進超商或路上走來走去的
真的都挺可怕的
엉터리 많다
聯合國兩公約,可教化,無罪!

呃…台灣加入聯合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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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是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的總稱。

其內容涵蓋人類基本人權的兩大面向:前者關注生命、身體、自由、司法與政治參與等「公民政治權利」,如禁止酷刑、保障公平審判等。

後者則規範工作、教育、社會保障、適當生活水準等「經濟社會文化權利」,旨在促進國家福祉與國民生活品質。
當下駕駛可能也害怕
無法想太多
我的天吶 好恐怖

那位是老師嗎? 捨命救下學生 真的是救命恩人!
拿刀傷害人,而且連小孩都殺,畜牲
如果法院再把這個渾蛋放出來,就真的不要怪人民動用私刑了。
這種的根本沒有教化可能,

再開庭遇到說可教化的法官,麻煩自己帶回家教化,

不然廢死聯盟來領回去教化,不要放出來害死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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