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
時間成本不是成本!?...(恕刪)

誰的時間不是成本?
被檢舉的人去申訴不是成本?
每個人的生命還都是時間組成的咧


你這說法不就證明這是警察該做的事情
民眾沒有執法權,卻能做有權無責的檢舉行為
這不是更好笑

說那些沒用,有些檢舉有錢拿,你也可以做
例如檢舉騎車亂丟菸頭

但我依然說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應該支付1件100元的作業費
shukae wrote:
誰的時間不是成本?
被檢舉的人去申訴不是成本?
每個人的生命還都是時間組成的咧...(恕刪)


不要違規不就好了,你以為檢舉那麼好通過?

shukae wrote:
你這說法不就證明這是警察該做的事情 冷笑
民眾沒有執法權,卻能做有權無責的檢舉行為
這不是更好笑 冷笑...(恕刪)


是阿,我只是提供"違規事實"給警方,至於是否違規屬實,是否要舉發,這最終決定權都在警方那邊,講到爛了

shukae wrote:
說那些沒用,有些檢舉有錢拿,你也可以做
例如檢舉騎車亂丟菸頭 冷笑...(恕刪)


這是環保範圍,無關交通

shukae wrote:
但我依然說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應該支付1件100元的作業費...(恕刪)


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我照樣0元免費檢舉
世界最不缺的就是偽善的正義者
先不談檢舉制度有什麼問題,
以下兩點其實也用不著繞遠路,確實執法即可達成。

一來有正當的頭銜可開立罰單
二來也能再度增加政府的稅收

阻礙主要來自於長久以來的醬缸文化。
立法的隨便,執法的隨意。
美其名情理法,實則因陋就簡。

執法不落實的話,條文怎麼改都沒意義。
shukae wrote:
世界最不缺的就是偽善...(恕刪)


想太多,我也不是每個都檢舉,沒那麼閒,我只針對89、猴子以及冒犯到我,讓我不爽的人

所以被檢舉...自己要檢討,不是每個都是無差別檢舉的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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