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范之交 wrote:用點腦
現行法條就跟你說右轉彎可以先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
你說慢車道就是外側車道
那法條還把慢車道列出來幹嘛?

范范之交 wrote:
二快一慢,看有沒有分隔島呀,沒分隔島,當然慢車道就是外側車道,照你們這種開車方式,轉彎不把右邊關起來,整天就看你們車禍就飽了
根據98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
依法下圖慢車道左邊那條是外側車道 結果你說慢車道才是外側車道?
原來同一條路有兩條外側車道?哈哈哈.....
那又規定不能行使機慢車道不是矛盾嗎?
除了大車轉彎,小車沒有轉不過去的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