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車起步,單車女被輾到面目全非

在交通安全事件中,無論是 加害者 或是 被害者,
都應該有 交通安全的 基本觀念!

交通安全的基本觀念 可以從 學校教育 開始建立。
只要雙方 其中一方有交通安全基本觀念,
交通事件基本上不會發生!

《重返危機現場》核心理念強調「災難不會憑空發生」,
而是由一連串的關鍵事件連鎖引發,最終導致致命時刻。

雙方如果都是三寶,天時+地利+人和,
那就是 交通安全事件發生的開始!

不要妄想依靠政府對於交通違規的處罰 來降低 交通事件!
新加坡政府 可以對 酒駕、詐騙 實施『鞭刑』,
這在台灣現有政治情況是不可能立法實施的,
因為這樣 會 鞭到 金主的屁股!




所以為何說:馬路如虎口,出行須謹慎!
不要用自己的生命 為別人的錯誤買單!
天兵一個!
始終不明白為什麼等紅燈都喜歡站在馬路上...
老人家不意外...

如同無腦的移動式神祖牌

0危機意識與防禦駕駛
jxv wrote: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恕刪)

垃圾水泥車違停。 看來畫槽化線也沒用。

gavin919 wrote:
垃圾水泥車違停


他媽不只違停,輾過去後,還倒車再壓回去一次,
然後再下車趴下去看車底看人死沒。還說趴下去看是想把腳踏車拉出來而已

新聞還說砂石車司機已有過失致死的前科了。

根本老經驗的殺手
如何避開危險是生存的一個課題,只是很多人並不了解!
翔仲科技 wrote:
一堆倒因為果的論斷,才令這些大車完全無需注意起步的視線,反正壓死人有保險賠付,最壞狀況就是入監幾個月而已!
就是這樣的思維,導致每年一堆人失去生命,父母親人有多痛...但一堆人卻是輕描淡寫說是受害人自己"找死",如果你父母或兄弟姊妹發生同樣狀況,你還會訕笑這死亡的受害人嗎?


我一直就是這樣認為的
許多法規都採用限制機車來假裝保護機車
真噁心
只要一條 車禍致人於死,10年起步不得假釋
機車安全性立刻提升10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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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看過一些大車採用防禦性駕駛
起步前輕輕鳴按喇叭
司機不見得針對前方行人
有可能也提醒左方機車
有可能也是避免小動物鑽在車底
值得嘉許
MC小七
然後就被猴子問候83小
臺灣南波萬 wrote:起步前輕輕鳴按喇叭

然後就被台灣猴子拿西瓜刀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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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串樓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翔仲科技 wrote:
現在就是有太多人搞錯重點,雖然受害者是失去生命,但加害人在起步時,不應該全然注意,就是大家都覺得不應該進入大車視線死角,但受害人知道那是大車的視線死角?


不知道大車的視線死角的話

同等用生命捍衛路權

法院會判大車全責

一個賠命 一個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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